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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格拉斯哥氣候公約指路,雙管並進掌握氣候商機

富蘭克林 2021-11-16 13:43

11/13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廿六屆締約方大會 (COP26) 終於落幕,197 國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公約 (Glasgow Climate Pact),重點包括 2022 年底各國將加強 2030 年的階段性減碳目標、首次納入逐步減少煤炭使用的承諾、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援助、對全球碳交易市場訂出規則等,2022 年氣候峰會(COP27) 將於 11/7~18 在埃及舉行。

富蘭克林證券投顧表示,儘管格拉斯哥氣候協定的內容不盡如人意,但協定中首次提及削減燃煤發電,並依據巴黎協定規範制定出國際碳排放額度交易規則等,預期未來將進一步強化國際之間的減碳合作。此外,觀察主要股價指數表現,今年以來 MSCI AC 全球氣候變遷指數各期間的表現都優於 MSCI AC 世界指數,顯示氣候變遷股票已展現優勢並獲得投資人青睞 (附表一)。富蘭克林證券投顧指出,全球朝低碳經濟轉型是未來十年不可逆的發展趨勢,將形塑未來的產業版圖和企業營運方向,建議投資人將全球氣候變遷股票型基金及基礎建設產業型基金列入資產組合的一環,分批加碼或定期定額皆宜,積極卡位綠色商機。

美盛凱利基礎建設價值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經理人尼克.蘭利表示,在全球朝淨零排放目標邁進,基礎建設產業在許多領域都扮演關鍵角色,將迎來數十年的成長週期,未來幾十年全球需要投資數兆美元,有助鞏固基礎建設公司的可允許報酬及股利水準,也將驅動這些基礎建設公司的資產規模成長,看好再生能源、公用事業,以及開始轉型或促進轉型的能源或運輸基礎建設公司,將可優先受惠。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氣候變遷基金經理人克雷格 · 卡麥隆認為,氣候變遷商機不僅侷限於再生能源產業,而是橫跨各種經濟活動、多元產業及國家的跨時代變革題材,能夠在較低的碳排放下創造較高經濟價值的企業已經開始獲取成效。截至 2021 年九月底,本基金以提供解決方案的公司為核心、比重 59%,包括替代能源、提升能源效率、永續運輸、永續農林業、以及水資源和廢棄物管理,同時納入位於轉型期的公司 (33%) 以及具備轉型彈性的公司(8%),全方位網羅氣候商機。以基金持股和大盤指數成分股目前設定的減碳目標預估,2027 年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氣候變遷基金投資組合的碳足跡將比 MSCI AC 世界氣候變遷指數低 41%。

本資料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轉換若涉及不同計價幣別基金之轉換,轉入之基金以申請轉換當日之淨值計算。中國警語:指掛牌於大陸及香港等地區中國企業之投資比重,現階段法令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 20%,另投資香港地區紅籌股及 H 股並無限制。本基金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投資人仍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之投資風險。
新興市場警語:本基金之主要投資風險除包含一般股票型基金之投資組合跌價與匯率風險外,與成熟市場相比須承受較高之政治與金融管理風險,而因市值及制度性因素,流動性風險也相對較高,新興市場投資組合波動性普遍高於成熟市場。基金投資均涉及風險且不負任何抵抗投資虧損之擔保。投資風險之詳細資料請參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本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並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增益配息類股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已揭露於本公司網站,投資人可至本公司網站 (http://www.Franklin.com.tw) 查閱。
◎增益配息型類股: 股票型基金之配息來源為基金投資標的所配發之股票股利,因投資標的股利發放頻率及日期不一,造成基金每月收到之股票股利收入將不平均。若當期收到投資標的之股利收入大於預計配息率,則基金僅由股利收入發放配息。若當期收到投資標的之股利收入低於預計配息率,則投資經理人得利用前期保留之股利收入,於必要時,亦得自本金配息,使配息率穩定。投資經理人將定期審視視投資標的股利率水準及基金績效而調整配息率,使基金配息率貼近股利率,避免配息過度侵蝕本金之情形。增益配息類股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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