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本公司今具狀撤回就「公平會禁止本公司與好樂迪(股)公司結合案」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之上訴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4-20 16:4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行政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4.事實發生日:110/04/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08/8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本公司與好樂迪(股)公司結合。
本公司就該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院於109/11/26駁回本公司之訴,
本公司因而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
本公司今具狀撤回最高行政法院之上訴案。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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