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周一生效 小商戶反憂生存空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4 00:07
競爭條例明日全面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表示,條例有三個目的,包括打擊圍標等合謀定價、大企業以本傷人,以及企業進行削弱競爭的合併。她認為條例實施後能推動市場競爭,促進市場效率,令消費者有更多選擇、產品價值亦增加。
條例實施後,供應商不能再規定零售商以公價售賣產品。有小型商店擔心,其減價空間不及連鎖店,競爭法反而扼殺他們的經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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