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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頎邦指以戰逼和 易華電回應:指控須基於事實

鉅亨網記者魏志豪 台北 2020-06-1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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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華集團董事長黃嘉能。(鉅亨網資料照)

易華電 (6552-TW) 先前遭封測廠頎邦 (6147-TW) 控告侵害營業秘密,母公司長華 (8070-TW) 在今年 5 月宣布,將增加對頎邦持股,此舉被頎邦董事長吳非艱認為是以戰逼和,對此,易華電回應,肯定吳董事長捍衛專利的決心與立場,但強調指控必須基於事實、而非臆測,才能成立。

頎邦 2013 年收購捲帶式覆晶薄膜 (Tape COF) 載板廠欣寶,原欣寶李姓總經理、黃姓副總經理因率研發團隊跳槽易華電,遭頎邦提告侵害營業秘密、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長華董事會在 5 月決議通過,基於財務投資目的將增加頎邦持股,未來一年斥不超過 35 億元買進頎邦股票,持股比例不高於 9.9%。

易華電表示,技術團隊中部分人員曾任職原欣寶公司,對 COF 產業的設備、製程或材料都已累積多年的專業知識及經驗,加入易華電後,技術團隊將實務經驗與專業知識運用在原台灣住礦電子建置的生產線,並按製程特性和機具設計進行相對應調整。

易華電機台、技術和製程條件皆與頎邦不同,為達到產品量產符合客戶要求的水準,技術團隊仍經過不斷測試後才得以順利量產,符合 COF 產業特性。

尤其,頎邦對易華電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事件,該等請求已在 2019 年遭智財法院駁回,並已確定在案,顯現智財法院認定易華電及技術人員並無任何侵害營業秘密的行為,專利訴訟案方面,智財法院也認定公司並未侵犯頎邦專利,相關指控均已澄清。

不過,由於頎邦控告侵害營業秘密訴訟等案仍在司法審理中,不宜評論相關細節,但強調,絕無侵犯任何人權益,也深信員工無任何非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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