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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納稅人注意! 第三批退稅還有6萬多件 3/20到期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0-02-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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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統計,目前共有6萬餘件退稅款尚未兌領。(鉅亨網資料照)

納稅義務人注意!2018 年綜所稅退稅已在今年 1 月 20 日全數發放完畢,但第三批退稅還有 6.7 萬件、約 1.26 億元退稅款尚未領取,南區國稅局提醒,退稅兌領將在 3 月 20 日前截止,還沒兌領退稅納稅人務必記得領取。

2018 年綜所稅申報共分三批逐次退稅,分別為去年 7 月底、10 月底與今年 1 月 20 日,民眾可選擇將退稅款匯入指定帳戶,或持退稅憑單到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南區國稅局指出,去年綜所稅申報共有 15.2 萬件選擇一般退稅,拿退稅憑單自行前往金融機構領取,所有退稅憑單已在 1 月 17 日前寄出,但目前仍有 6.7 萬件還領取,金額共 1.26 億元。

南區國稅局表示,根據規定民眾必須在退稅憑單寄發後 2 個月內到指定金融機構兌領,而第三批退稅憑單已在 1 月 20 日前全數寄出,換言之,民眾必須在 3 月 20 日前兌領完畢,而去年首批、第二批退稅如果仍未兌領者,則已全數逾期失效。 

官員指出,如果無法在期限內兌領,民眾可在 3 月 20 日兌領期限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展延,屆時再前往指定金融機構兌領,如果無法在兌領期限前完成兌領,就要等到國稅局與金融機構完成對帳,再另外轉開國庫支票提供兌領,時間點預計最快在 5 月以後。

國稅局也解釋,民眾應在退稅憑單寄發的 2 個月內領取退稅,去年 7 月底首批退稅及去年 10 月底第二批退稅,若未領取現都已逾期,在最後有效兌領期限 3 月 20 日前,仍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展延,再到金融機構或郵局兌領,若退稅金額在 5000 元以下,則可到台灣銀行各分行兌領現金。

此外,2018 年綜所稅申報共有 20.9 萬件需補稅,補稅金額共 30.38 億元,各地國稅局日前已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與繳款書,納稅人收到文件且核對後,應儘快在 25 日前繳納完畢,避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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