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進:本公司與遠電興業有限公司訴訟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1-30 17:41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遠電興業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647號。
4.事實發生日:109/01/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請求給付貨款訴訟。
6.處理過程:本公司向遠電興業有限公司請求給付貨款訴訟,
於民國106年03月22日二審判決勝訴,唯遠電興業有限公司向
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於民國109年01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發回
台灣高等法院。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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