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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認定為僱傭關係 勞部:業者不交名冊最高祭175萬罰鍰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2019-10-14 19:34

雙十連假期間接連發生 2 起外送員車禍身亡意外,勞動部今 (14) 日晚間召開記者會,火速認定外送員與平台業者確實為僱傭關係,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 Foodpanda 和 Uber Eats 兩家公司遲未提供勞工名卡、出勤紀錄等,不排除促請桃園市及台北市勞動局,祭出最高罰緩 175 萬元。

鄒子廉表示,今日職安署北區人員會同桃園及台北勞檢處,前往 Foodpanda 和 Uber Eats 總公司稽查,經查發現,兩家業者與外送員訂定之合約內容,包括指定時段、沒有指定時段須 24 小時內回覆公司、強制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名牌圖示的保溫箱及品牌貼紙黏貼機車車身等規定。

勞動部因此認定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有一定的指揮關係,具組織從屬性,雙方屬於僱傭關係,公司須負起僱主責任。

鄒子廉指出,兩家業者均遲未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若持續未提供、屬情節重大,勞動部將依勞基法規定,促請桃園市與台北市勞動局依最高罰鍰開罰,兩家業者將分別裁處 175 萬元。

鄒子廉強調,除了 Foodpanda 與 Uber Eats 發生事故的兩家業者外,職安署將在兩周內,針對所有食物外送事業單位,實施專案檢查,包括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法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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