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藥華醫藥:補充公告私募專區海外及國內轉換公司債之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9-05 16:40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8/09/05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充公告私募專區海外及國內轉換公司債之董事會決議日

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私募專區海外及國內轉換公司債之私募條件、

私募條件訂定之合理性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私募條件

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

私募條件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

權後之股價的八成。實際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相關法

令規定訂定之。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私募條件

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其主要內容如下:

(1)發行總額: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35,000仟股額度內,擇一或

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

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以私募

方式辦理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下稱「轉換公司債」)時,得轉

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前述35,000仟股範圍內依私募當時之轉換價格

計算之。

(2)發行日期:於民國一O八年股東臨時會通過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

(最多三次)發行。

(3)發行方式:本轉換公司債將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發行當地之法

令規定發行之。

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為

公司之內部人或是策略性投資人,並以對本公司長期發展及競爭力

與既有股東權益,能產生效益者為優先,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轉換公司債種類、面額及發行價格:本轉換公司債為私募記名式轉

換公司債,面額為美金10,000元或其整倍數、或新台幣100,000元

或其整倍數,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

(5)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授權董事會依金融市場之動態訂

定之。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五年。

(7)償還方法:除已轉換、賣回、贖回或買回註銷者,本轉換公司債將

於到期時由本公司按債券面額或加計利息補償金以現金償還。

(8)轉換標的:藥華醫藥新發行之普通股股份。

(9)轉換:

1、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期間:

除已提前贖回、買回、註銷、行使轉換權或依發行契約規定之

不得轉換期間外,本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得於發行後一定期間起

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前一定期間止,隨時依有關法令及發行

契約之規定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股份。

2、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程序:

債權人於請求轉換時,應備妥「轉換通知書」,檢同債券及中

華民國法令要求之文件或證明,向本公司提出轉換申請。

3、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決定及調整:

轉換價格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

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之股價的八成。實際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相關法

令規定訂定之。

4、轉換年度有關股利之歸屬: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在轉換前不得享有股利或股息;轉換後持

有發行公司普通股依法享有分派股利或股息之權利,與本公司

其他普通股股東相同。

5、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本轉換公司債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受交付後三年內轉讓之

限制外,本轉換公司債換發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

股股份相同。

(10)發行公司提前贖回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1)債券持有人賣回條件:本公司得選擇不設賣回權,或債券持有人

得於發行滿一定時間後,要求發行公司按每年一定比率之收益率

所計算之價格全部或一部份贖回本債券。

(12)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及其他未盡事宜,

授權董事會作必要之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

私募條件訂定之合理性

(1)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

權後之股價的八成。實際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相關法

令規定訂定之。

(2)私募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實際之價格

在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

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定之。

(3)前述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之訂定係分別參考公司股價及理論價

格,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

應屬合理。

9.因應措施:無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