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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中信金案才獲判無罪 辜仲諒又陷買樓弊案再遭起訴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08-2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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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中)。(圖:中信金提供)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官司纏身,台北地院審理掏空中信金 (2891-TW) 等案,上週五 (8/23) 才判辜仲諒一審無罪,辜透過律師表示「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不料,「紅火案」衍生的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案、鳳山信用合作社等 4 間公司的不良債權案,疑涉買樓弊案,共獲不法所得約 7.73 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又依違反證交法,再起訴辜仲諒。

中信澄清湖購地案發生在 2005 年間,檢方起訴指出,辜仲諒、李聲凱、陳俊哲等人得知清美公司董事長黃仁宗,有意以 8.5 億元出售位於高雄鳥松區的澄清湖大樓後,先以泰通公司台灣分公司買下大樓,再墊高價格,以 9.5 億元賣給中信銀,使得中信銀平白損失 1 億元。

不只澄清湖大樓,「紅火案」期間被查出的澄清湖大樓購地弊案、鳳山信用合作社、萬有紙業、華王電機、奕行、奕銘投資公司等不良債權案,都指向辜仲諒疑涉買樓弊案,合計共獲不法所得約 7.73 億元。

檢方重新偵辦後,今天認定辜仲諒涉犯罪名包括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等,同案被起訴者還有中信銀董事長室專委張明田、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及前金融投資處副處長林祥曦。

至於上週五掏空中信金、內線交易、炒股等 3 案,北院判辜仲諒一審無罪,北檢今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會再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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