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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瀚亞投信】目標到期債基金 瞄準收益剛性需求

瀚亞投信 2019-08-13 08:56


瀚亞投資看好台灣投資人對收益型商品之需求尚未被滿足,在今年初募集完首檔可提早出場之 3 到 6 年目標到期債基金後,再接再厲於本月推出兩檔目標到期傘型基金,且銷售機構達 17 家,數量之高相當少見,募集期間為 8 月 5 日至 8 月 16 日為止。

根據過去經驗來看,投信在募集新基金時,合作之銷售機構普遍約為 5-7 家,然而觀察到瀚亞本次募集目標到期債基金卻吸引高達 17 家機構擔任銷售機構,包括永豐銀行、中國信託、上海商銀、元大證券、日盛銀行、合作金庫、安泰銀行、板信銀行、統一證券、凱基銀行、凱基證券、渣打銀行、華南銀行、華泰商銀、台灣銀行、富邦銀行,以及遠東商銀。

瀚亞投資行銷長林長忠表示,本次目標到期債募集能夠與如此眾多銀行合作,著實少見。除了因為目標到期債基金僅能在募集期間申購,具時間性之外,更重要的是看到市場對此類商品具有「剛性需求」。目標到期債基金是將一籃子債券持有到期,僅靠領取收息而非買賣賺取價差,這樣相對單純的「固定收益」商品其實受到投資人青睞。

相較一般債券型基金,目標到期債基金講求的是將債券持有到期,如果持有到期,便可降低債券未到期前價格上漲或下跌而產生的淨值不確定性,所以對投資人來說更直觀,不僅有相對明確的投資時間、預計債券收益,和單一債券概念相近,可是又具備一籃子債券可以分散風險。

林長忠表示,目標到期債基金具備三個重要的投資特點,包括補強現有債券工具之不足、目標明確簡單易懂,與掌控天期。現在一般投資人想投資債券市場大多是透過債券型基金跟直接投資債券,然而債券型基金績效會受到債券價格漲跌和交易影響,直接投資債券則有資金過度集中風險,目標到期債則正好補上兩者商品間的不足。此外,相較於其他交易型商品,得時常關注市場波動,尋找進場跟出場時機,目標到期債基金則利用債券持有到期特性,不需要煩惱應該何時贖回或者是否應該加碼,因此能較輕鬆建構理財目標。

林長忠補充,有一句諺語說「理財要跟著有錢人走」,若將視野拉高至機構法人的資產配置來看,會現發固定收益商品比重相當高,且多為債券持有到期,並不去做交易,如此一來不僅能夠降低交易費用,同時也能擁有較穩定的現金流,建議投資人可將固定收益型商品納入資產配置。

◆本基金經金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於到期屆滿或啟動提前結算機制時,信託契約即終止,經理公司將根據屆時淨資產價值進行償付。本基金非定存之替代品,非為保本或護本型投資策略,亦不保證本金之全額返還。投資組合之持債在無信用風險發生的情況下,隨著愈接近到期日,市場價格將愈接近債券面額,然本基金仍可能存在違約風險與價格損失風險。本基金買入債券之到期日可能有超逾基金到期日之情形,故基金到期時,未到期債券可能有價格高於或低於面值之風險。 累積型子基金設有 3 次提前結算機會,當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之總報酬率達到所設定之目標報酬率時 (分別為本子基金屆滿 3 年時當月最後營業日之總報酬率達到 18%,或屆滿 4 年時當月最後營業日之總報酬率達到 24%,或屆滿 5 年時當月最後營業日之總報酬率達到 30%),本基金所有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均將啟動提前結算機制,投資人應瞭解本子基金並非保證 3 年獲利 18%、4 年獲利 24%、5 年獲利 30%;年配型子基金設有 3 次提前結算機會,當美元計價受益權益單位淨值達到所設定之目標淨值時 (分別為本子基金屆滿 3 年時當月最後營業日之淨值達到 (含)10 美元,或屆滿 4 年時當月最後營業日之淨值達到 (含)10 美元,或屆滿 5 年時當月最後營業日之淨值達到 (含)10 美元),本基金所有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均將啟動提前結算機制,投資人應瞭解本子基金並非保證屆滿 3 年、4 年或 5 年時之淨值高於 10 元。投資人應特別留意,本基金成立日之當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本基金成立日 90 日後始開放買回。投資人於本基金各子基金未到期前買回者,將依當時淨值計算買回價格,惟提前買回之基金淨值可能低於發行價格。投資人提前買回除應負擔投資期間之相關費用外,另將被收取提前買回費用 2% 並歸入基金資產,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 (啟動提前結算機制時則不收取買回費)。受益人不得申請本基金與經理公司其他基金間之轉申購,或本基金不同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間之轉換。本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 15% 於符合美國 Rule 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前須留意相關風險。本基金之投資風險包括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商品交易對手及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所發行之證券,故較需承受較多風險,新興市場的市況亦較發展成熟的市場波動大,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可能因國家政治、經濟情勢及交易制度變動等風險受直接或間接影響。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投資人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依可分配收益收入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本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本基金配息組成項目,包括近 12 個月內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可於經理公司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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