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訊: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7-17 15:40
第35款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06/26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07/1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399,590,000 39,959,000 28.26
減資後 199,795,000 19,979,500 46.52
(註:每股淨值係以10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退還股款,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6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0718號函同意辦理減資銷除股份,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
「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9,959,000股,每股面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99,795,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9,979,500股,用以提升
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本次減資比率為50%。
四、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19,979,500股,每股新台
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99,795,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每股退還新台幣5元;
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五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者,依面額按比例以現金支付
予該股東(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
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
六、減資股票換發日程:
(一)舊股票最終交易日:民國108年8月14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8年8月15日起至108年8月23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8年8月18日。
【因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民國108年8月16日下午4點前駕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8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
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8年8月19日起至108年8月23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8年8月23日。
(六)新股票開始興櫃買賣暨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民國108年8月26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8年8月30日。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
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
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手
續。
(二)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通知書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完稅相關證明文件、股東印鑑
卡(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股東原留印鑑及股票換發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先完成過戶手續再辦理股票換發。
(四)已送存集保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
何手續。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
八、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畫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桃園市政府108年7月15日府經登字第10890939460號
函核准在案,本公司領件收文日期為108年7月17日。
(2)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
行公告變更。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