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代重要子公司統盟電子(股)公司公告唯一董事同意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4-22 18:40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8/04/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邱麗真,財務部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唯一董事同意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理人-邱麗真兼任宇環科技(股)公司財務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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