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證監會: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1-30 16:06
11月30日,最高法、證監會發布《關於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意见内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投资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均属调解范围,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调解组织的非诉讼调解、先行赔付等,均可与司法诉讼对接;调解组织受理中小投资者的纠纷调解申请,不收取费用等。
要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民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的和諧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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