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1 15: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三路2號2樓(本公司員工餐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6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10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6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7年4月9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4月18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三路二號;03-5788833。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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