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達: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一○六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4 20:00
第二條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7/03/1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6/06/29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
55,000千股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狀況,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依相關
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
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
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
二、本案考量資本市場狀況,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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