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4 19: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柳營區工二路10號(本公司總部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6年度決算報告。
3.本公司大陸投資執行情形報告。
4.分配106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5.106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案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核准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選任董事、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3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自107/03/22~107/03/31下午5:00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
獨立董事之提名,受理處所為台南市柳營區工二路10號(本公司財務部),電話:
06-6520031分機2101, 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或『股東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
件寄送)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
1.提案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2.股東所提議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
案。
3.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說明如下:
1.提名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
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2.應選名額:董事3席,獨立董事1席。
3.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
之承諾書、董事(含獨立董事)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等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
明文件。若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
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7/03/31~106/05/29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
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7年3月30日(星期五)16時30分前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
段95號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3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
戳日期為憑。
三、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洽上開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查詢或補發。
四、依據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本公司不寄
發開會通知書,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五、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檢附相
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南市柳營區工二路10號)。
六、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日
,嗣後若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及註銷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授權董事會調整配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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