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昇:公告本公司107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訂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3 19:0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目前洽定之應募人對象屬內部人及關係人者
如下述說明:
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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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國 本公司之董事長
李世豪 董事之法人代表
魏良全 董事之法人代表
李武龍 董事之法人代表
徐玉蘭 董事之法人代表
洪錦河 董事之法人代表
鄭翔仁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
陳學敏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
鄭淑娟 監察人之法人代表
茂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新榮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東
待實際私募認購時另行公告。其他尚未洽定之應募人擬授權董事長依證交法43條之6
規定之對象範圍內洽定。各應募人預計應募股數授權董事長於應募股數總數不變之前
提下,與各應募人協調調整。本次私募對象之應募人除依相關規定辦理之外,將以
不涉及經營權重大變動為原則,同時對股東權益將無重大影響。
4.私募股數或張數: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20,000,000股普通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106年6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訂價方式計算如下:
項目 參考價 加回減資反除權 八成價格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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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前1營業日收盤價 12.80 不適用 10.24 最高價
(3/12)
採前3營業日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不適用 12.3340 9.87
平均數(2/26-3/12)
採前5營業日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不適用 12.2408 9.80
平均數(2/22-3/12)
採前30營業日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不適用 12.7798 10.23
平均數(1/10-3/12)
因採定價日前1個營業日計算之價格高於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因此若以12.80元計
算八折價格為10.24元,考量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以10.5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
,為參考價格之82.03%,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
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
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及資本支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及資本支出,以提升
營運成效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所需引進投資夥伴規劃,且考量私募作業
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
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
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7/03/13
11.參考價格:12.80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5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其轉讓應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先取具櫃檯買賣
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及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得交易外,餘與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07年3月14日起至107年3月22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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