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樂部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台灣東洋:本公司已向台灣高等法院對林榮錦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加請求賠償新台幣5億660萬4,418元及其利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13 16: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13

2.公司名稱: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前已於104年7月8日提訴請求被告林榮錦先生應賠償本公司新台幣57億7,122

萬9,000元及其利息,此案相關之刑事部分業於106年9月1日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林榮錦

犯有背信等罪,並處以10年有期徒刑,且將本案損害賠償部分移請民事庭審理。

(2)現本公司就上述地院刑事判決中指出一同遭林榮錦違法授權之其餘9項藥品,參酌財

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建議,請求林榮錦等應共同賠償本公司新台幣

5億660萬4,418元及其利息,以維護股東權益。前述57億餘元及5億餘元係本公司請求賠

償金額,實際上可以追回之金額視民事判決結果而定。

(3)目前本案進展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尚未有重大影響,本公司將依法追索本案相關之一

切損害賠償,以保障廣大股東之權益。惟一旦追討回遭林榮錦不法授權之利益,以及取

得對林榮錦相關藥品非法授權之損害賠償,對本公司將有助益。

6.因應措施:靜待司法審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