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迪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臺灣銀行等銀行團簽訂重大聯貸合約之保證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13 15:40
第七條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13
2.契約相對人:以臺灣銀行為統籌主辦行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7/02/22~110/02/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兄弟公司Chaileas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Co., Ltd與統籌主辦行
120,000,000元,本公司為連帶保證人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承擔背書及保證責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協助兄弟公司充實中期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4點契約迄日如遇有提前清償或展延者,以實際清償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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