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昇休閒:補充本公司106/12/1重訊內容:本公司並未與原地主簽訂解除契約之書面文件或協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08 18:4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08
2.公司名稱:和昇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司於106/12/1主旨為:董事會通過,因本公司發生票據
無法兌現之重大情事,為保全公司資產,擬依公司法申請公司重
整之重大訊息
部分內容為:經與地主達成解除契約之合意,依法地主已不得將
原為擔保上開價金之保證票據提示兌現,然地主竟將該保證票據提
示兌現,而導致本公司因存款不足無法兌現該支票。
補充說明本公司並無與地主簽定解除契約之書面文件或協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