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五十次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1 18:40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1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47,929,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8/15~106/10/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00~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6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40次、43次及46次~48次各3仟萬股、第41次1億股、第42次及45次各5仟萬股、第44次
21,532仟股、第49次27,340仟股 (皆已銷除)。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44、49次皆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採分批買回策
略。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6年8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維護股東權益擬買回50,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之2.6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2.54%,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買回股份之買回區間價格,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
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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