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勤控:公告本公司民國106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5 14: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朱順一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解除朱順一先生兼任
鴻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一家公司職務之競業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民國106年6月15日股東
常會,由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
上之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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