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106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新增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5 14: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其嘉
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永正
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南仁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鐘清達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曹棟鈞
獨立董事:鄭丁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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