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寶企業: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剩餘股數將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7 17:05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2
2.公司名稱:不適用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次私募案依105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日起,擬於24,000仟股額度內,一年內
分6次辦理。
2.經106年4月21日已完成105年第一次私募增資4,000,000股,茲因期限即將屆滿,
未募足之款項暫不影響原計畫之現階段執行,故本次私募普通股案剩餘股數將不
繼續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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