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1 18: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001號
(本公司綜合製劑大樓地下室大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 105年度營業書。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三) 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 提請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暨合併財務報告案。
(二) 提請承認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 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二) 本公司提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一) 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
之1規定,將載明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擬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公告106年股東常會受理持有
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及提名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06年4月21日起至106年5月2日下午四時止。
2.受理地點:台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001號(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06-598-4121。
3.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應於106年5月2日下午四時前,將申請書
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或「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4.股東所提議案以一案為限,提案內容若有違公司172條之1規定者,
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5.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
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若有違公司法192條之1相關規定者,
該提名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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