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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長照法修正三讀 增遺贈稅菸稅為財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1 18:42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11 號)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以遺產稅、贈與稅和菸品稅稅收做為長照服務特種基金的財源,同時免去既有的住宿型長照機構必須在五年內法人化的規定。這項法案接下來還需要配套修法和立法。(戎華儀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長照服務法修正案,新增遺產稅、贈與稅和菸酒稅中的菸品稅,作為長照 2.0 資源建制的經費來源,總計可增加 288 億的經費。因此立委吳玉琴表示,接下來還要請財政部配套修改贈與稅法和菸酒稅法。

吳玉琴:『遺贈稅的部分,是由 10% 增加到 20%,財政部的預估,一年大概有 63 億左右的經費。另外就是菸品的稅額,每千支由 590 元增加到 1590 元,也就是每包菸增加 20 元的部分,這塊可以挹注大概 225 億左右的經費。』

另一方面,原本規訂住宿型長照機構必須在 5 年內法人化,但是長照機構法人化尚未立法,導致部分小型機構恐慌。這次修法規定,現行依照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設立的機構,可依照現行規定繼續經營,除非遷移、擴充,才需要重新立案為法人。因此吳玉琴表示,希望行政部門盡速推出長照機構法人法草案。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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