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好科技:說明106年1月6日檢調單位至本公司調查一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06 13:01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06
2.公司名稱:冠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檢調單位於106年1月6日至本公司調查,本公司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提
供一切必要資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調查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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