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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付克友:比康菲10億賠補更重要的是監管歸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30 17:07


1月25日,農業部、康菲石油、中海油總公司同時發布消息稱,康菲出資10億元,用于解決河北、遼寧省部分區縣養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漁業資源損害賠償及補償問題;同時,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從其所承諾啟動的海洋環境與生態保護基金中,分別列支1億元和2.5億元,用于天然漁業資源修復和養護、漁業資源環境調查監測評估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新春佳節剛過之時傳來這一消息,似乎是給全國人民的一份新年賀禮。盡管相關的索賠細節未出,盡管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發生已長達半年多,但如今總算有了一個初步交代。在國內迄今為止的歷次環境污染事故中,10億賠補也算創下新高。不過,10億元數據本身并不重要———事實上,10億夠不夠賠償所有受害養殖戶正受質疑,代理養殖戶訴訟的律師也表示仍將持續推進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索賠,因此康菲最終需要賠償多少還是未知數———真正值得關注的是,污染企業必須為污染行為買單,能否成為一種鐵面無私的慣例,而不是應對輿論風暴的特例?就此而言,承擔監管職責的權力部門是否歸位盡責至關重要。在目前為止的康菲石油賠償模式中,還沒有看到這樣的明確信號。

誠然,康菲公司拿出10億作為賠補資金,以及和中海油列支共3.5億元基金,本身是行政調解的結果,相關部門可謂功不可沒。然而,在這個過程中,相關部門的角色定位還是模糊不清。且不說,當初康菲油田溢油事故的曝光,以及整個事件的進展,本身就是在媒體和輿論推動之下亦步亦趨的結果,相關部門一直被動。就現有的賠償模式而言,我們并不知道相關談判是怎樣展開的,這10億元又是怎么來的,相關部門與污染企業是如何進行利益博弈的。照理說,相關部門代表的是公眾利益與公共利益,但在這神秘的幕后,令人難以明確其是否歸位盡責。相反,看起來倒像是有關部門和康菲公司一起,在應對一場全國矚目的輿論風波,進行某種危機公關。

必須明白,康菲公司出錢賠償,不是息事寧人那么簡單,而必須對自己的污染行為買單;相關部門要求康菲公司出錢賠償,更不是息事寧人那么簡單,而是代表受害公眾和納稅人,要污染企業對相關的社會成本買單!


這種社會成本,包括沿海受到污染的養殖戶的私人漁業損失,也包括相關漁業資源和海洋環境的公共利益損失。10億元賠補夠不夠,暫且不論;3.5億元的基金夠不夠公共利益損失賠償,還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窮追不舍。在去年8月,媒體曾報道,國家海洋局擬就渤海灣漏油事故向中海油與康菲巨額索賠,然而至今沒有下文。人們不知道,國家海洋局的索賠,是否包含在這3.5億元基金之中。

按照我國有關法規,海上溢油事故破壞環境的行政處罰罰款上限為20萬元。顯然,不能指望這種罰款,對相關企業形成震撼和威懾。讓污染企業對污染行為的社會成本買單,納入利益機制,是治理污染的不二法門。但如果相關部門不能歸位盡責,則一切將成空談。康菲公司賠償,能否形成一種長效機制及慣例,而不是一時之需的特例,尚有待觀察。對層出不窮的污染事故來說,特例不起作用,慣例才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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