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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股權投資中心之爭升溫,京津滬爭做QFLP試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11 11:31


京、津、滬三地申請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試點的熱情居高不下,爭先向外國機構投資者遞“橄欖枝”。但目前看來,出于對游資風險的擔憂,國家層面或對其推進表現得相當謹慎。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宗勝10日在第四屆中國企業國際融資洽談會間歇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 表 示 ,天 津 也 一 直 在 積 極 爭 取Q FLP政策能在天津試點。“我們已經向國家發改委遞交了申請材料,比如在天津注冊的3、4個外資股權投資基金進行試點,或者批給天津一定的外資投資額度,但是目前還沒有結果。”陳宗勝說。

除了天津,目前,北京、上海也都在非常積極地推進這項制度,并且對于其他兩方在這方面的動向也非常關注。北京,國家首都,在政府資源和金融人才上頗具吸引力;上海,坐擁中國金融中心,放眼亞洲金融中心;天津,國家創新基地,在股權投資政策上也占據先發優勢。這三個城市在促進外資基金在本地發展方面都不遺余力。“現在上海內部對于推進這件事情的意見高度統一,一直沒有間斷向國家相關部門的申請。”一位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人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

QFLP制度,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是比照已經實行多時的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前者是針對股權投資,后者是針對證券投資,但都可視為在現行中國資本和金融項目不開放的情況下外資投資中國市場的途徑。


根據2008年8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出臺的142號文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用于境內股權投資。因此,在現行條件下,外資LP(有限合伙人)在投資境內企業時需經過 國 家 相 關 主 管 部 門 的 “ 一 事 一批”,且投資領域也受到很多限制。而一旦Q FL P制度破冰,申請到相應額度的外資L P(有限合伙人)可在額度的范圍內將外匯結匯成人民幣進行境內的股權投資,待遇或等同于純內資投資機構。

記者參加最近幾次PE行業內會議了解到,外資LP對于Q FLP制度表現出高度的關注。長期從事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的美國謝爾曼·思特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現在有很多的外國投資者對投資中國非常感興趣,這個數量一直在增加,但是他們中的多數都持“觀望”態度,因為目前關于外資資金流入的渠道問題仍無定論,比起可能在中國取得的收益,他們覺得在這方面面臨的風險也不小。“這讓他們很猶豫。”她說。

但是據《經濟參考報》從各方了解的情況來看,目前這項制度近期就立刻啟動試點可能存在一定難度。上述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人說,就在不久前,上海的Q FL P看似離破冰就差“臨門一腳”,但還是在推出前夜被國家層面要求“緩一緩”。

陳宗勝說,Q FL P是一個國家資本項下的開放戰略問題,需要謹慎推進。如果只是盲目放開的話,將導致很多問題,推進速度要和我們的監管水平、管理水平相適應才行。如果不考慮這些,很可能很大一部分游資進來,就可能沖擊市場,這些是我們絕對要防范的,因此必須一步步來。

“Q FLP畢竟還是不同于Q FII,在賬戶管理和資金用途的監管上難度要大很多,因此只有將各個方面都理順了才能平穩推出,大家都要有耐心。”陳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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