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潤國際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續會之點票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4-01 08:55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續會上,股東特別大會續會之獨立股東已經以點票表決之方式,正式通過通告內所載之所有決議案。
茲提述泰潤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刊發之通函(「首份通函」),以及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刊發載有股東特別大會續會(「股東特別大會續會」)通告(「通告」)」之補充通函,其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認購事項、清洗豁免及特別交易(「補充通函」)。補充通函應與首份通函一并閱讀。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詞匯與補充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特別大會續會結果
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續會上,通告內所載之所有提呈之決議案均以點票表決方式進行。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已獲委任於股東特別大會續會上擔任投票之監票員。於股東特別大會續會舉行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0,250,760 股。
就股東特別大會續會而言,Bestwill Capital Limited及其實益擁有人翠明有限公司及彼等各自的一致行動人士及╱ 或於認購事項、清洗豁免及╱ 或特別交易中有利害關系或涉及其中之其他股東,已就通告所載提呈之第1 至3項普通決議案放棄投票。於股東特別大會續會舉行日期,(i) Bestwill Capital Limited 及其實益擁有人合共持有5,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6.53%;(ii)除須待達成條件後根據認購協議下同意收購之股份外,翠明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并無於任何股份中擁有權益。因此,由獨立股東持有之合共25,250,760股股份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續會并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通告所載之第1 至3項普通決議案。概無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續會及僅可投票反對決議案。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股東特別大會續會上,股東特別大會續會之獨立股東已經以點票表決之方式,正式通過所有提呈之決議案。有關各項決議案之投票結果載列如下:
股東特別大會續會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
贊成 反對
1. 批準認購協議及托管函件(包括但不限於
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 15,856,360 (98.75%) 200,100 (1.25%)
2. 批準清洗豁免 15,856,360 (98.75%) 200,100 (1.25%)
3. 批準特別交易 15,856,360 (98.75%) 200,100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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