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電腦: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30 13:59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少資本新台幣1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0月21日金管證發字1030040339號函申報生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星雲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3、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4、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5、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6、F401010國際貿易業
7、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路236號4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
六、公告方式: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訂立章程之日期: 訂立於民國78年7月18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26日。
八、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數及其他減資銷除股份條件:
2、減資比率:減資比率:19.523302%,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臺幣1.9523302元,每仟股換發804.76698股(即每仟股減少195.23302股);減資後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支付予該股東,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凡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代為辦理換發者,充作集保劃撥費用)。註:本次現金退還股款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分配總額。
十、本次減資用途:用以提升股東權益報酬及公司每股獲利能力。
十一、減資基準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10月29日為減資基準日,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並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減資換發新股相關作業事項擬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屆時另行公告。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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