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立新法尋企業環境清理費 母公司需善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2 14:09
《澳奇網》報導,根據周五上午通過的州法律,昆州政府將能夠要求母公司或執行長支付其企業造成環境破壞後所需的清理費用。
昆州環境廳長邁爾斯(Steven Miles)表示,新通過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在一家企業倒閉或步入清算程式後,由納稅人承擔數百萬元的清理費用。
“從理想情況下來看,我認為新的立法可能不會被使用,只是放在架子上落灰,”邁爾斯說,“但考慮到有些企業的魯莽行為,昆州政府會在有必要的情況下毫不猶豫地要求污染者支付費用”。
在新立法通過前,有消息稱,帕爾默(Clive Palmer)的Yabulu鎳精練廠在造成環境破壞後所需要的清理成本達9300萬,而這筆費用需要由納稅人承擔。
Hinchinbrook議員克里普斯(Andrew Cripp)告訴議會,Yabulu鎳精練廠位於其昆州北部選取,其清理費用需要由納稅人承擔一事令其他倍感驚訝。
“若是當前在鎳廠中存放的有害物質沒有得到合理的管理,或是其沒有得到全面恢復,這就有可能帶來風險,”克里普斯說,“自從鎳精煉廠在1974年開始運作後,站點就有可能累計了許多有害物質。”
礦業廳長林漢姆(Anthony Lynham)指出,即使新立法通過,大多數礦工也不會為此感到害怕。
“新的立法是針對那些在尋求規避責任的公司,”他說,“這並非針對那些大多數承擔責任的礦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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