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華社新聞中心
立法會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和4名人士,2011年衝擊一個論壇,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刑事毀壞等4罪名成立,5人今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要求推翻定罪。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指,原審裁判官沒有充分證據指出被告的目的,是阻止論壇繼續進行,亦沒有裁定被告的行為是否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因此不構成控罪。
案情指,5人在2011年9月1日,衝擊在科學館舉行的議席出缺機制論壇,被裁定罪名成立。梁國雄被判入獄2個月及賠償4150元,餘下4人則判囚3星期,但各人獲准以現金1千元擔保等候上訴。如果梁國雄的上訴被駁回,可能會被褫奪立法會議席。
梁國雄等人早上開庭前,在法院外示威,20多名來自其他團體的人士亦同場叫口號,雙方互相對罵,場面一度混亂。
來源:港台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FINT[PFSTBMX,MRKT,MRKT,HOTS]
X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