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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最全法律證據首次曝光 有關賈躍亭恆大決裂的所有內幕

華爾街見聞 2018-11-15 15:45

為了讓 Faraday&Future(下稱「FF」)成為「第二個特斯拉」,2018 年 7 月 26 日,FF 創始人賈躍亭妥協了。

他正式辭去在 Smart King、FF,以及旗下所有子公司的董事職位,僅留任 CEO,後將自己價值 14.8 億美元的 FF 股份,轉讓到一位朋友名下。

此前的 7 月 18 日,賈躍亭與恆大控制下的時穎有限公司等各方達成《修改補充協議》(《Amendment and Consent》)——

恆大承諾提前支付 5 億美元,用於推進樣車 FF91 在 2018 年 12 月量產、2019 年上市的計劃,付款條件之一即賈躍亭「不再是 FF 控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賈躍亭的辭職和轉股,均是在滿足這一要求。

恆大對此卻不滿意,他們的顧問律所 Bake McKenzie 提出三條意見,其中一條是援引廣州市南沙區投資發展局的來函稱:「賈躍亭這位失信被執行人依舊擔任着 FF 的 CEO,這給 FF 中國業務和南沙工廠項目帶來極其負面的影響。因此,這會破壞政府機關對該項目的支持力度,建議股東方(恆大)調整他的 CEO 職位。」

留任 FF 的 CEO 是賈躍亭的底線,他不允許恆大輕易擊穿。但 FF 又亟需資金續命。賈躍亭等不及了,他決定逼宮恆大。

2018 年 9 月 21 日,Smart King 召開電話董事會,7 位董事全部出席,包括代表恆大的夏海鈞和彭建軍,以及賈躍亭提名的 5 位董事。

這次董事會火花四濺,賈躍亭提名的董事表示,已經收到其他財團明確的投資意向。「在恆大既不付款,又不願同意 FF 尋求外部融資的情況下」,該董事提議,表決「Smart King 尋求一切替代(恆大)性融資」的動議。

夏海鈞和彭建軍投出反對票,該動議依舊以 5:2 的多數通過,但這並不意味著 Smart King 即刻就能尋求外部融資。

「Smart King 在 IPO 之前,尋求任何外部的股權或債權融資,均需提前得到恆大的同意。」這是 2017 年 12 月 30 日,賈躍亭與恆大簽署的《股東協議》(《Shareholders Agreement》)賦予恆大的「融資同意權」。

Smart King 董事會決定,10 月 3 日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請,通過仲裁打破恆大的融資限制,並最終解除與恆大的投資關係。

騰訊新聞《稜鏡》獲取了 Smart King 救濟救助程序的《仲裁決定書》(《Award Of Emergency Arbitrator》),全文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撰寫,詳細記錄了針對這場紛爭的關鍵證據和允許 Smart King 進行 5 億美元限制融資的仲裁理由。

而恆大投資 FF《股東協議》、《收購協議》等一系列文件同樣得以披露,這些文件規定了賈躍亭與恆大之間的核心投資條款。

接下來,我們將講述 FF 與恆大從牽手到交惡的故事。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就 Smart King 的緊急救助申請下發的《仲裁決定書》封面

致命的 20 億融資

2014 年,賈躍亭在美國洛杉磯設立 FF,注資 5 億美元,用於開發和製造 FF91。

2017 年,賈躍亭的樂視體系遭遇債務危機。

當年 11 月在騰訊新聞《稜鏡》獨家對話時,賈躍亭介紹,「我在非上市體系股權、地產和上市公司體系股權,共約 400 億的資產都在國內被凍結了,整個樂視的負債大約 200 多億元,其中 100 多億元由我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樂視體系的債務危機發酵之際,賈躍亭滯留美國,給同樣遭遇資金困境的 FF 尋求外部融資。

同是在 2017 年 11 月,Season Smart(香港時穎公司,系恆大健康全資公司,下稱「恆大」)同意在 FF 估值約 44 億美元的基礎上,投資 FF 共計 20 億美元。

這項投資設計成倒三角收購的形式,最終成立一家名叫 Smart King 的新公司,恆大持股 45%,賈躍亭的 FF Holding Ltd(下稱「FF TOP」)持股 33%,FF 股權激勵計劃持有剩下 22% 的股份。

Smart King100% 全資持有一家名叫 FF Global Holding Ltd(下稱「FF Global 」),這家公司屬於 FF 最終的營運實體。

2017 年 12 月 30 日,恆大與賈躍亭、Smart King(下稱「三方」)正式簽署《收購協議》和《股東協議》,用於設計上述公司架構和股東間的權利義務。

2017 年 12 月 30 日,賈躍亭作為 FF Top 的控股股東,在其與恆大簽署的《收購協議》簽名同意

賈躍亭儘管是第二大股東,但得以在 Smart King 董事會中,提名五個來自 FF TOP 的董事,另外兩個董事席位屬於恆大的夏海鈞和彭建軍。

不僅如此,賈躍亭還擔任着 Smart King 和旗下實體公司 FF Global 的 CEO,鎖定任職時間達到 15 年之久。

這意味著,賈躍亭不僅在 Smart King 董事會中擁有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同時長期把控着 FF 的經營決策權。

根據上述協議,恆大雖是 Smart King 的第一大股東,但其身份只是財務投資者,不得參與 FF Global 的日常經營管理。

恆大對賈躍亭並非真的放心,作為支付 20 億美元投資款的條件——

第一,三方簽署《股權質押協議》,質押內容包括 FF TOP 和 FF 香港旗下法法中國的絕大部分股權,恆大系質權人;

第二,三方簽署《資產抵押協議》,抵押內容包括 FF 位於洛杉磯的總部和 FF 位於漢福德的工廠,恆大系抵押權人;

第三,三方簽署《知識產權質押協議》,質押內容 FF 針對電動車開發製造的知識產權,恆大系質權人。

騰訊新聞《稜鏡》獨家獲悉,在與 Smart King 爆發仲裁衝突前後,恆大通過司法途徑,已經完成對上述質押、抵押利益的資產保全,這使得賈躍亭名下的核心資產,處於凍結狀態。

恆大更進一步,在《股東協議》第 8 部分以及相應條款中,享有對 FF 未來資產運作的高度控制權,「包括但不限於尋求任何的外部股權或債權融資。」

例如,《股東協議》有關保留權益的概覽表二中規定,在正式 IPO 之前,Smart King 或者 FF Global 的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包括庫藏股、贖回、轉股、並股、拆股等多種方式),均需提前得到恆大的同意。

截止 2018 年 5 月 25 日,恆大已經支付投資款 8 億美元。

按照賈躍亭的公開披露,其中兩億多美元用於 FF 中國業務以及南沙工廠項目的建設,另外約 1 億美元用於支付供應商前期欠款,剩餘 4 億多美元用於 FF91 的量產交付和下一代開發。

按照《收購協議》中的付款安排,恆大已經完成 2018 年的全部付款計劃,剩餘 12 億美元分 12 期付款,2019 年 2 月 19 日支付第一期 1 億美元,此後每隔兩個月支付 1 億美元,最後一期將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支付完畢。

賈躍亭的轉股與辭職

2018 年 7 月,FF Global 預計,如想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開啟 FF91 的量產計劃,該公司在 201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之間,仍有資金缺口約 6.63 億美元。因此,時穎即被要求改變《收購協議》中的付款安排。

這是衝突的肇始,也是潘多拉魔盒的開啟時刻。

7 月 18 日,恆大與賈躍亭、Smart King 再次簽署《修改補充協議》(《Amendment and Consent》),恆大同意提前支付剩餘 12 億美元中的 7 億,其中 3 億美元將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支付,2 億美元將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支付,2 億美元將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支付。

《修改補充協議》改變了恆大原來的付款計劃,其中 5 億美元擬於 2018 年內提前支付

與此相應,恆大不再甘於財務投資者的角色,要求獲得 FF 中國的更大範圍的控制權,包括將「FF 中國」的公司名改成「恆大法拉第未來」,恆大一方出任 FF 中國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等。

除此之外,恆大提出,在控制權方面,賈躍亭要與 FF 中國之間保持一定距離。為達成這一目標,賈躍亭需要完成兩個規定動作,首先是轉股。

因此,《修改補充協議》規定,賈躍亭需將自己持有的 FF Peak Holding Ltd(下稱「FF Peak」)中全部股權,一次性轉到一個讓恆大滿意的第三人名下。

之所以恆大如此要求,是因為 FF Peak 與 FF 中國之間存在控制權關係。

FF Peak 系賈躍亭註冊在開曼群島的 FF 上游控股公司,實際控股 FF Top,FF Top 再入股 Smart King,Smart King 繼而實際控制着 FF 中國。

「此次轉股要在《修改補充協議》簽署後 30 天內完成,而且賈躍亭需要提供證據,讓恆大相信他不再是 FF Peak 的實際控制人(ultimate controling shareholder)。」《修改補充協議》中另外提到,此次轉股還要考慮到相關政府機關和金融機構的要求。

第二個規定動作即辭職,「賈躍亭需要辭去他在 FF Peak 、FF Top、Smart king,以及 FF Global 等 Smart king 旗下每一個子公司中的董事和副董事長職務,」《修改補充協議》同時強調,賈躍亭依舊需要提供讓恆大滿意的「辭職」證據。

2018 年 7 月 26 日,即《修改補充協議》簽署 8 天後,賈躍亭全部完成上述辭職要求。兩天後,他將自己的 FF Peak 的全部股份,轉讓給一位朋友。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仲裁決定書》中並未詳細披露受讓人的身份背景,僅提到此人是「賈躍亭的朋友(A friend of Mr Jia)」。

《修改補充協議》中對賈躍亭轉讓股份的相關條款

2018 年 8 月 6 日,FF 中國正式更名成「恆大法拉第未來」,恆大集團副總裁彭建軍正式出任「恆大法拉第未來」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

此時,恆大已經實際掌控着 FF 中國業務以及南沙工廠項目,而賈躍亭在 FF 當中保留的職位,僅剩 Smart King 和旗下實體公司 FF Global 的 CEO。

不過,2018 年 7 月 31 日,恆大第一批 3 億美元資金未能到賬,情況有變。

恆大拒絕付款三理由

賈躍亭這邊坐不住了。

2018 年 8 月 21 日,Smart King 的顧問律所 Sidley Austin LLP 致信恆大的顧問律所 Baker McKenzie 稱,賈躍亭等已經完成《修改補充協議》的要求,並已經發送相關證明文件,並提議討論一下「恆大為何尚未付款」。

三天後,Baker McKenzie 回信稱,賈躍亭的轉股和辭職,尚未滿足恆大以及相關政府機關和金融機構的要求。

在這份 Baker McKenzie 的回信中,主要提到下述問題——

第一,FF Peak 的受讓人的財務情況和資金來源均不清晰,這讓恆大懷疑,賈躍亭的轉股並未真正完成,他依舊是 FF Peak 的實際控制人;

第二,就在 8 月 21 日,廣州市南沙區來函表示,賈躍亭這位「失信被執行人」依舊擔任着 FF 的 CEO,這給 FF 中國業務和南沙工廠項目帶來極其負面的影響。因此,這會破壞政府機關對該項目的支持力度。建議股東方(恆大)核實賈躍亭是否還在實際控制着 FF 中國的業務,並建議調整他的 CEO 職位。

第三,FF 中國的外匯帳戶依舊處於遭金融機構申請凍結狀態,儘管恆大幾經努力,試圖解凍 FF 中國的外匯帳戶,但金融機構對賈躍亭和 FF 還是有著諸多質疑。

《仲裁決定書》記錄了恆大拒絕提前付款的三個理由

此後,雙方又有多次交涉,「恆大不僅一再拒絕履約和承擔付款責任,反而多次以不同手段阻止公司對外融資,同時在 9 月份進一步要求 FF 簽訂多達 9 份的霸王協議,長達一百多頁。其中包括隨時可以觸發向恆大廉價轉讓 FF 中國全部資產及全球高價值 IP 等無法接受的不平等條款。」賈躍亭在 FF 全員大會上說道。

一位恆大人士對騰訊新聞《稜鏡》回應,不存在霸王協議及廉價轉讓資產一說,「雙方在 9 月商議徹底解決 FF 在全球面臨的問題,恆大提出了一項可以解決中美兩地資金需求的方案,並附加約束條款,一旦賈躍亭違約拒不還款,將按市場公允值對相關資產進行處理。」

如前文所述,此時 FF 再次陷入財務危機。

2018 年 9 月 21 日,Smart King 召開電話董事會「逼宮」恆大,7 位董事全部出席,包括代表恆大的夏海鈞和彭建軍,以及賈躍亭提名的 5 位董事。

賈躍亭提名的董事表示,FF 已經收到其他財團明確的投資意向。「在恆大既不付款,又不願同意 FF 尋求外部融資的情況下」,該董事提議,表決「Smart King 尋求一切替代(恆大)性融資」的動議。

夏海鈞和彭建軍對此投出反對票,該動議依舊以 5:2 的多數通過。

Smart King 董事會決定,10 月 3 日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請,訴請先通過緊急救助程序打破恆大的融資限制,繼而再通過最終仲裁程序解除與恆大的投資關係。

根據的《股東協議》約定恆大、賈躍亭、FF 三方衝突解決條款,「參照中國香港法律,通過仲裁方式尋求臨時性救濟或衝突救濟。」

激辯仲裁聽證會

Smart King 以申請人身份,將恆大和賈躍亭列成第一和第二被告。

之所以賈躍亭成為被告,是因為 Smart King 在最終仲裁申請中希望解除 2017 年 12 月 30 日簽署的《收購協議》、《股東協議》等一系列交易合約,而這些合約的相對方不僅有 Smart King 和恆大,還包括賈躍亭本人。

2018 年 10 月 5 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任命一位法國籍仲裁專家 Peter Thorp 擔任仲裁員,先行審理 Smart King 提出的緊急救助申請。

Smart King 緊急救助申請顯示,禁止恆大使用「融資同意權」,允許 Smart King 尋求替代性融資 7 億美元。與此同時,Smart King 給出承諾「保護恆大的投資利益」,不會在融資時稀釋恆大股份,確保 FF 的整體估值不低於此前的 44 億美元。

賈躍亭書面回應仲裁員,「我同意 Smart King 的申請,願意遵守仲裁員下達的任何決定,包括但不限於保護恆大股份不被稀釋的一切舉措。」

10 月 18 日上午,三方齊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就 Smart King 的緊急救助申請,仲裁員 Peter Thorp 主持召開口頭聽證會。

此次聽證會上,恆大再次援引顧問律所 Baker McKenzie(該律所共計派出 8 位律師出席聽證會)提出的三個理由,證明賈躍亭並未滿足《修改補充協議》中的付款條件,「Smart King 的緊急救助申請缺少法律和事實上的依據,任何對緊急救助的支持都有損我們的利益。」

就賈躍亭轉股問題,恆大率先發難,「賈躍亭股權受讓人的財務情況和資金來源不明,我們懷疑他並未真正放棄自己的股東權益,依舊是 FF Peak 的實際控制人。」

Smart King 申辯道,賈躍亭持有的 FF Peak 價值 14.8 億美元,「沒有一個機構能在 30 天內拿出這麼多錢,更別說賈躍亭股份受讓人了。」

FF 負責資本運作的副總裁王佳偉,在出席聽證會時透露,恆大法拉第未來的代表(包括恆大副總裁彭建軍等三人)對其口頭表示,賈躍亭只要將股份讓給一個外國人代持即可,他可以保留這些股份的經濟權益。

另外一份證據是王佳瑋、Smart King 律師顧問、恆大律師顧問之間的往來郵件,發送時間是 8 月 25 日、26 日(當日賈躍亭完成轉股)。

郵件顯示,王佳瑋發送完股份受讓人的護照和住址等證明轉股完成的文件,詢問恆大律師顧問,「是否還需要其他的文件?」恆大顧問律師彼時回復道:「這些文件已經夠了。」

恆大否認了王佳瑋的說法,「我們要求賈躍亭轉讓股份,是希望他不再是 FF Peak 的實際控制人。這意味著,他不僅不能是 FF Peak 法律意義上的股東,還必須放棄他作為股東的實際權利。」

仲裁員 Peter Thorp 對此爭議的個人看法是,「按照恆大律師的要求來看,賈躍亭的轉股證件文件是充分的。而且恆大律師此前讓 Smart King 相信,這些文件已經夠了。」

此外,在賈躍亭辭去 Smart King 和 FF 相關公司所有董事和副董事長之後,恆大仍不滿意,「他有可能作為「影子董事」或「事實董事」,也就是幕後的實際控制人。」

「實際控制人在中英文中的涵義稍有不同,中文的字面意思可能是實際上的控制人,英文的字面意思則是終極大股東。《修改補充協議》中關於實際控制人的條款,是否意味著賈躍亭需要放棄其持有股權的法律擁有權和實際擁有權。我認為在現有語境下,這尚不明確。」針對恆大對賈躍亭可能是「影子董事」或「事實董事」的指控,仲裁員 Peter Thorp 點評道,這只是一種可能性,「如果恆大想在此後的最終仲裁程序中說服仲裁庭,則需要承擔相應舉證責任。」

在聽證會上,恆大再次援引廣州南沙區針對賈躍亭「失信被執行人」的函件。

仲裁員對此保留意見,他只是推測道,「在最終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有理由相信,恆大過於依賴政府機關的意見,導致在判斷賈躍亭提供的相關證據(辭職和轉股)時不夠謹慎。畢竟,賈躍亭客觀上滿足了恆大的要求。」

仲裁員在一次小結中表示,儘管他「不能也不應該」對最終仲裁走向做出預判,但他相信,Smart King 有機會在此後的程序中說服仲裁庭,賈躍亭的轉股和辭職已經達到恆大規定於《修改補充協議》中的要求。

賈躍亭與 FF 還在掙扎

《仲裁決定書》註明,考慮到 Smart King 在最終仲裁結論出台前保持現狀等因素,仲裁員就 Smart King 的緊急救助給出生效仲裁——

Smart King 在目前的資金狀況下瀕臨破產,為保護恆大等所有股東的共同利益,允許 Smart King 進行有嚴格條件的融資,其中新股融資的估值不得低於恆大投後估值,恆大享有新股的優先購買權。

緊急仲裁員綜合各方意見,將 Smart King 的對外融資金額,由原來申請的 7 億美元,調整至不超過 5 億美元。

《仲裁決定書》在最後詳述了此次緊急救助的生效裁定

FF Global(Smart King 全資持有的實體公司)的資金危機已經迫在眉睫。

該公司財務副總裁 Michael Agosta 提交給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證言顯示,截止 2018 年 9 月 26 日,FF Global 的帳戶上僅剩 1810 萬美元,但每兩周的全員工資支出達到 790 萬美元,每個月針對供應商的付款需要 4000 萬美元。

截止 2018 年 11 月初,FF Global 針對供應商的欠款累計 8000 萬美元。

此前 FF Global 共計員工 1407 人,而自 10 月下旬,該公司將員工裁至 600 人,人均年薪由原來的十多萬降至加州最低的 5 萬美元。即便只是給員工發工資,FF Global 的賬面資金最多支撐 7 個月。

騰訊新聞《稜鏡》自知情人士處獲悉,FF Global 計劃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通過債權融資的方式募集資金 5000 萬到 1 億美元,換取下一輪股權融資到位前的存活時間。

「FF 累計投入 20 億美元,目前凈資產 5 億美元,新的投資人再提供五六億美元,就可以實現 FF91 的順利量產。」在 11 月 3 日的 FF 全員大會上,賈躍亭如是說。

該公司原計劃在 2018 年 12 月底量產 FF91 樣車,2019 年內正式對外發售。「我們有機會繼特斯拉之後,成為高端電動車市場的第二。現在來看,假設馬上獲得融資,勉強有希望在 2019 年第第三季實現量產。」財務副總裁 Michael Agosta 表示。

然而,不管是債權融資,還是股權融資,賈躍亭和 Smart King 恐怕都很難繞過恆大。

騰訊新聞《稜鏡》獨家獲悉,在緊急仲裁進行期間,恆大依據此前簽署的一系列《股權質押協議》、《資產抵押協議》、《知識產權質押協議》,完成了對 FF 旗下凈資產的司法保全。

這意味著,FF 價值 5 億美元的凈資產,難以作為法律意義上的有效標的,獲得債權或股權融資。

正因如此,2018 年 10 月 18 日聽證會前,Smart King 臨時提出申請,請求解除恆大的上述資產抵押權,該請求被仲裁員 Peter Thorp 拒絕,「這不屬於 此次仲裁的事項,你們可以提起一項新的緊急救助請求。」

此後,2018 年 11 月 12 日,Smart King 再次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出緊急申請,要求剝奪恆大的上述資產抵押權,該申請尚未得出仲裁結論。

而根據香港《仲裁條例》中規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生效裁定需通過法院確認後,方可強制執行。這意味著,Smart King 若想申請繞開恆大的資產抵押、保全等,另一個途徑即通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8 年 11 月 8 月,Smart King 向位於 FF 總部的美國加州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10 月 25 日下發的《仲裁決定書》,並希望加州法院「下發其他或者進一步有助於 Smart King 的救助判決。」

恆大不願示弱,該公司 11 月 12 日發布公告,已經在開曼法院提起訴訟,要求 Smart King 提供所有財務資料及相關文件。

「賈躍亭和 Smart King 強行趕走恆大委派的出納員、強行阻止恆大財務人員進場進行財務審查,造成恆大無法知悉合資公司的財務狀況。按照《股東協議》,恆大有權進行財務審查並向合資公司委派出納員,同時約定如果出納員七天不簽字即視為同意付款。」恆大公告如是寫道。

包括上述訴訟,以及正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最終仲裁程序,都在等待終局,賈躍亭與 FF 還在資金荒漠中等待救援。

本文作者張慶寧、王丹薇,來自騰訊《稜鏡》,原標題《最全法律證據首次曝光,有關賈躍亭恆大決裂的所有內幕 | 稜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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