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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新視界

《注意力商人》小心你的時間和注意力被論斤計兩 再被當商品賣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3 11:00

自從「注意力商人」出現後,各種型態的注意力產業持續向我們索求和取得更多清醒時刻的注意力,雖然我們總是從中換得新的便利和娛樂,但這些重大交易卻也改變了我們的生活。

任何你可以想得到的層面,包括經濟、政治、社會,都受到注意力商人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單獨來看,每次交易似乎都是雙贏的局面,但是整體看來,我們的生活方式已經受到廣泛且深遠的影響。

從報紙、海報、廣播、電視到網際網路,以「商業模式的突破及轉進」為主題,拉出一條綿延兩百年的軸線,貫穿其中的是「大眾注意力如何透過免費媒體的交換,被中介商收編,變成一種可變現的商品」。

誰是注意力商人?

說到這裡,「注意力商人」到底是誰? 包括從事一般被稱為宣傳、說服、廣告、行銷、節目製作、網路內容、社群網站等眾多活動的產業界人士都稱之為「注意力商人」。這些專業雖然形式不同,但都是要抓住我們的眼球、操弄我們的心。

作者吳修銘將「注意力商人」的演化用「四個螢幕」來概分。第一個螢幕包括報紙、海報與電影,這時注意力商人只能運用比較公共的紙面或螢幕來抓我們的注意力;第二個螢幕是廣播與電視,這讓注意力商人登堂入室,來到我們家中的私人空間;第三個螢幕則是電腦與網路,要搶的是我們個人的注意力。第四個螢幕呢?那就是我們人手一支的「手機」!不同時代「新媒體」的出現,總會帶給商人新的機會與挑戰。

「注意力商人」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十九世紀,當時史上第一份完全仰賴廣告的報紙開始在紐約市發行,而第一個吸引路人目光的新形態商業藝術出現在巴黎。但是,直到二十世紀初,人們才充分了解將注意力轉換成營收的商業模式潛力。

「注意力商人」的操作模式,一開始只是粗糙的單人作業,如今成了「收割」人們的注意力後,再轉售給廣告商的商業競賽,並成了經濟發展的重點。打從收音機開始,每種新媒體都會提供「免費」內容,來獲取人們的注意力,然後再轉手賣出,以取得商業上的成功。

我們的時間和空間原本受到保護、免於被商業利用,但是「注意力商人」另有致勝的策略,他們打從一開始就在找尋機會,搜刮還未從我們身上收割的意識。現在大部分的人隨身攜帶行動裝置,所以經常有管道能夠將我們的時間和注意力論斤計兩,然後當成商品銷售出去。

作者吳修銘也分析了,網路早期霸主美國線上如何因為過度依賴廣告而落敗,而第四螢幕時代的兩大巨人:谷歌和臉書,都是從排斥廣告起家。諷刺的是,谷歌和臉書最後卻發展出更複雜的廣告形式。

谷歌作為注意力商人獲得無與倫比的成功,竟是靠著(創辦人和首席工程師)蔑視廣告而達成的。關鍵是重新談判大眾能容忍的廣告條件,在二○○○年代谷歌已成為大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的名字成為搜尋的同義詞。因此,關鍵字廣告對一般人看來似乎不具侵入性,有些人甚至沒有察覺谷歌的營運是依靠廣告收入:廣告會出現在那裡,就像從天而降的一樣。

新科技帶來新習俗

在過去的百年歷史發展過程中,我們一再看到,新的注意力習慣不斷創造出偉大的注意力商人,而後摧毀他們。

法文有句話「新的科技就有新的習俗」:如果有來自上個世紀的訪客,這大概會是他們覺得最詭異的情景。

只要是人類目光凝視的地方,很快就會引進商業活動。到了二○一○年代,注意力全向下集中在千千萬萬隻手掌上,注意力產業裡的每個人都在努力思考,想找出最佳策略來分食這塊注意力大餅。眾所周知,谷歌與蘋果已搶先一步,不過每家公司起碼都有那麼一個人,試圖設計出所謂的「行動裝置策略」,複雜的計謀已經如影隨形跟著上百萬人四處移動了。

記得臉書上的小遊戲《憤怒鳥》和 Candy Crush 嗎?

一開始某些策略很顯然是仿效過去的做法,例如點擊誘餌,只要想像通勤乘客無聊的樣子就知道了。這些只是初期的手段,借用其他媒體平台的經驗,就像從前把收音機節目移植到電視上一樣,《憤怒鳥》(Angry Birds)、《糖果傳奇》(Candy Crush)、《小鳥飛飛》(FlappyBird)等遊戲才是真正針對行動裝置設計的產物,這些遊戲的目的是方便世人使用小螢幕打發時間,因此刻意設計得簡單、容易上手,就像古早的電玩,例如:《太空侵略者》、《小精靈》,或是《俄羅斯方塊》。

臉書替其他應用程式做廣告,鼓勵使用者可以輕鬆下載安裝這些應用程式,並因此賺進了數十億美元。在眾多收割注意力的應用程式當中,雖然我們依然無法預料誰能搶得先機,充分發揮智慧型手機的獨特潛力,不過一旦它們出現,肯定顯而易見。

注意力就是力量

那後起之秀 Instagram 呢?雖然臉書同樣可以張貼照片,某種程度上使用者也能以自己想呈現的樣貌亮相,但是 Instagram 可以提供無縫接軌,更具有連續性的影像敘事,如此一來,活躍的 Instagram 紅人就能「創造 Instagram 生活」,用影像訴說自己的故事,而且是風格化、理想化的故事版本。如果說,臉書照片呈現的是家人或朋友共度歡樂時光的模樣,那麼 Instagram 整體呈現的就是更加有感染力、吸引力,往往也更加前衛的照片。

對於那些比較知名、原本就在做「吸引並轉售注意力」生意的人而言,可以想見,他們必定會將 Instagram 視為額外的附加平台,提供新的收益來源。

注意力商人:他們如何操弄人心?揭密媒體、廣告、群眾的角力戰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8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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