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發科: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9-18 15:00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9/14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聯發科奪思科大單”7.發生緣由: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報導純屬媒體臆測及推論,聯發科技特此聲明。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嘉威光電: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下一篇華園:本公司106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暨現金股利發放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