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陸投控:補充更正本公司持有被控股公司之異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15 19:00
第二條第41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不適用
2.決議日期:106/09/15
3.本次決議增加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
106/07/26子公司大陸工程(股)公司董事會通過分割長期股權予新設公司/
大陸環保(股)公司/一般投資業/持股比例100%
4.本次決議減少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
106/09/11子公司大陸環保(股)公司董事會通過與欣達環工(股)吸收合併,大陸環保(股)
公司為消滅公司/大陸環保(股)公司/一般投資業/持股比例100%
5.截至本日止所持有之被控股公司家數:12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06/09/11公告被控股公司家數為3家,其家數為本公司直接持股之子公司及
106/09/11接獲設立登記核准函之大陸環保(股)公司。
依證交所指示將本公司間接持股之子公司、106/07/26及106/09/11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增加/減少之子公司計算在內,故更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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