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統國際: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2及4款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1 18:40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福建台明鑄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福建台明鑄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直接持股55%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1023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8737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1694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43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2824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第一銀行廈門分行融資借款RMB120,000,000 (原合約到期續借)
(2)元大銀行博愛分行融資借款USD2,500,000 (原合約到期續借)
以上授信條件皆由本公司提供存款擔保並擔任連帶保證人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0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71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460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條件而定
(2)日期:
依合約條件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30889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89593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6.8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9.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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