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期中減資彌補虧損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1 17: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11
2.公司名稱: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期中減資彌補虧損,並於
民國106年08月11日下午3時30分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記者會,說明如下:
(1)本公司截至106年6月30日止,累積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下同)560,531,331元。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014,676,690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201,467,669股,
為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之1規定,辦理期中減資彌補虧損
560,531,330元,銷除股份56,053,133股,減資比率約27.822396%。
(3)本案擬提請股東會決議並授權董事會另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並按
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
278.22396股,即每仟股換發721.77604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
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
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本公司股票於
公開集中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改發現金,現金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上開收盤價承購之。
(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案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本次辦理減資及減資換票等相關事宜,或嗣後因
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需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
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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