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聯科技:代子公司香港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廣東省博羅縣博益電子廠訴訟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0 18:4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香港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博羅縣博益電子廠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惠州市中等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取得
4.事實發生日:106/08/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為確保香港光聯公司在廣東省博羅縣之
不動產使用權。該筆土地具體位置座落在廣東省博羅縣羅陽鎮湯泉林場赤竹坑管理
區,土地總面積共16,667平方米,其中博羅縣博益電子廠佔產權份額
9,667平方米(約58%),香港光聯佔產權份額7,000平方米(約42%),
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地產權證登記在博羅縣博益電子廠名下。
6.處理過程:香港光聯將委任廣東鵬港律師事務所毛京暉律師處理訴訟相關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為維護公司權益,將透過法律程序解決爭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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