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0 17:40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8/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新台幣1,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6/09/07
5.最後過戶日:106/09/1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9/1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9/15
8.除權(息)基準日:106/09/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發放日訂為民國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起。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民國
106年09月10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06年09月
08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
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
四段54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6年09月10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
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現金股利若採郵寄支票者,將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寄
發予各股東,股東若有銀行帳號者,將於發放日以匯款方式匯至各
股東登記之銀行帳戶。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
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
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各項有關匯款及退匯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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