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紳:公告本公司與桃園市政府簽訂合作意向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25 17:40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桃園市政府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7/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合作意向書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甲、乙雙方同意就該意向書之合作內容、合作條件
以及討論過程予以保密,未經他方同意、不得洩漏。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促進新能源電動車業務及地方區域
產業發展,同時創造高端科技人才就業機會,達到雙贏目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本公司多年來致力於高性能之新能源電動車研發
與製造,同時創立及參與投資的Thunder Power控股已完成首輛路試車(Alpha Car)
,陸續於德國法蘭克福、中國贛州、北京、上海,以及香港等地成功的展出,已
獲得國際好評,故桃園市政府鑑此願提供協助本公司於桃園市內設置電池包廠、
全散件組裝廠(Completely Knock Down,簡稱「CKD」)及新能源電動車廠,雙方
希望能夠充份提昇區域產業發展,同時創造高端科技人才就業機會,以達成互惠
雙贏目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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