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原藥:公告投保中心與本公司簽訂和解協議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3 14: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13
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前身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團隊李政嶽等人涉嫌製作不實財報,經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起訴求償。
(2)保護中心與本公司就前項訴訟簽訂民事和解協議書。俟和解條件履行後,投保中
心即撤回對本公司之民事起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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