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澄清媒體報導-專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2 11: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12
2.公司名稱: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版
6.報導內容:台微體取得美國專利商標局核准「設計脂質體的組成來控制
藥物的釋放趨勢」的發明專利;這個發明將主要用在公司明
星產品之一的抗癌用藥TLC178。上述的專利除獲得美國認可
,7月下旬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也將正式核准這項專利。此
外,台微體已拿到關節炎用藥TLC599的美國專利,還有眼疾
用藥TLC399的澳洲專利。
7.發生緣由:本公司與100%持股之美國子公司,接獲專利主管單位通知繳
費後准及昨日取得專利之相關事項,請參見106年7月11日公
告之重大訊息;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為準,特此聲明。
8.因應措施:即時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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