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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鄭崇華繳10.7億贈與稅?財部不證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2 11:05

▲不願具名的會計師指出,對大戶而言,提前趕在稅率調升前先申報贈與,至少可省下一半的稅款。(圖/NOWnews 資料照)

財政部統計, 6 月贈與稅實徵淨額達 44 億元、創歷年新高,主因是各大戶趕在 5 月中贈與稅率調升前進行資產分配,部分富人採先申報、後繳款方式,因此遞延至 6 月入帳。其中 6 月最大的贈與稅款為 10.7 億元,各界推測可能為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夫婦贈與兒子股票,但財政部表示,涉及敏感個資不予回應,因此尚未證實。

財政部於 1 月時指出,為籌措長照財源,擬調升菸稅、遺贈稅,立法院也在 4 月底三讀通過贈與稅新制,修法條文明訂,將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掉扣除額、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在 2500 萬元以下者,課徵 10% ;超過 2500 萬元至 5000 萬元者,課徵 250 萬元,加超過 2500 萬元部分的 15% ;超過 5000 萬元者,課徵 625 萬元,加超過 5000 萬元部分的 20% 。

不願具名的會計師指出,對大戶而言,提前趕在稅率調升前先申報,至少可省下一半的稅款,且若是先申報、後繳稅款,其金流還可用在單月短期投資,像是股市當沖交易、短期基金等。

會計師舉例,以單筆 10.7 億元的贈與稅款而言,由於舊制是單一稅率 10% 計算,估計贈與淨額約為 107 億元。假設贈與淨額為 107 億元,在贈與稅新制部分,由於淨額超過 5000 萬元,因此為第三級距,即為基本課徵的 625 萬元,以及 107 億元之中超過 5000 萬元部分的 20%,總計該名大戶新制贈與稅款約為 21.3625 億元,相較舊制的 10.7 億元相差逾 1 倍,等於提前申報為該名大戶省下逾 10 億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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