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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永財周日加班3倍薪+補休的說法 勞動部回應了...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7-06-3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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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銀科技董事長卓永財。(圖:上銀科技提供,鉅亨網資料照片)

上銀科技 (2049-TW) 董事長卓永財日前曾表示,「如果周日要勞工加班必須要付 3 倍薪,還要給補休」,對此勞動部今 (30) 日表示,依照現行勞基法,沒有規定雇主必須同時給予休息日加班費與補休的狀況。

勞動部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規定,勞工每 7 日當中,須有 2 日作為休息,其中 1 天為「例假」、1 天為「休息日」。

至於例假與休息日的安排,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未有周六必然為休息日、周日必然為例假的規定。

此外,針對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勞動部表示,前 2 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 1 又 3 分之 1,超過 2 小時後,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 1 又 3 分之 2。

至於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後,得洽雇主同意後選擇換取補休;現行《勞動基準法》並未規定雇主須同時給付休息日加班費並給予補休。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如果周日為勞雇雙方自行約定的例假日,但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雇主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時,停止假期的工資應加倍發給,即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天工資,並於事後補假休息。

勞動部強調,《勞動基準法》​並未有例假或休息日出勤工作,須加發 3 倍工資並於事後補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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