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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菸商違法廣告促銷 北市府最高可罰250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7 11:02

臺北市衛生局最近接獲多起民眾檢舉,有販菸業者及菸商,疑似違法促銷菸品,例如拿菸盒截角換現金、買菸送電風扇等,衛生局已經進行行政調查,一旦調查違規屬實,最高可處 2500 萬罰鍰。(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表示,依照「菸害防制法」的規定,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折扣方式銷售或以其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的贈品或獎品。」菸商如果違反,依法可處 500 萬元至 2,500 萬元不等罰鍰。而衛生局最近接獲多起民眾檢舉,發現有販菸業者及菸商,疑似違法促銷,包括拿特定菸盒截角換現金、買菸品送電風扇等,衛生局已經進行行政調查,違規屬實將依法處辦。衛生局呼籲,菸商業者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得違法促銷菸品,衛生局也統計,菸害防制法新規定 98 年 1 月 11 日上路以來,到今年 5 月為止,北市府針對菸商違規菸品廣告,一共開立 9 件裁處書,罰鍰金額高達 6,000 萬元。違規態樣包括「菸盒上標示廣告文字或圖樣」、「以折扣方式促銷菸品」、「以說明會或品嚐會方式促銷菸品」及「以商業贊助方式促銷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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