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麒:本公司取得海外私募有價證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6 19:00
第二條第24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發行有價證券之標的公司名稱: MillenMin Ventures Inc.
標的公司註冊地:加拿大
1. 普通股(COMMON SHARES)
2. 股權憑證(SUBSCRIPTION RECEIPTS)
2.事實發生日:106/06/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
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
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240,000元,過戶交割日同時付款。
(2)股權憑證:契約約定匯率為:1加幣兌換0.758437618美元,換算支付金額為美
金5,760,000元,過戶交割日同時付款。
(3)惟股權憑證得依契約約定於條件不成就時,由當地股務信託代理行註銷憑證並全
額無息退款予本公司,其餘依標的公司發行私募之相關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公司內部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取得普通股及股權憑證後依加拿大證券主管機關要求閉鎖期達四個月零一天以上,
其間不得交易。
本公司取得(1) 普通股:3,164,000股,投資金額加幣316,400元,持有標的公司總發行普
通股比例5.89%。(2). 股權憑證:75,946,000單位,其投資金額加幣7,594,600元。
子公司山林水取得(1) 普通股:2,110,000股,投資金額加幣211,000元,持有標的公司總
發行普通股比例為3.93%。(2). 股權憑證:50,630,000單位,其投資金額加幣5,063,000
元。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0.71%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30%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8,629,081千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策略投資及長期投資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0.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總交易金額為美金6,000,000*匯率30.39=NTD182,340,000
每股交易金額CAN$0.1*匯率23.01=NTD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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