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建:公告一○六年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6 17:0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張清櫆董事長
李虹明董事
蔡宗諺董事
朱中強董事
董自立董事
林清樑董事
林秀玲獨立董事
吳志偉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含電子投票)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自立董事
林清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自立董事:
加恒(上海)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台霖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
林清樑董事:上海陸景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加恒(上海)置業有限公司-上海市南翔鎮豐翔路3168
號三層328室;台霖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號1201室;上
海陸景置業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佳林路655號1210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加恒(上海)置業有限公司/商業物業租賃、物業
管理及相關配套服務。
台霖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投資諮詢、國際經濟信息諮詢、貿
易信息諮詢、科技投資信息諮詢。
上海陸景置業有限公司/商業地產的開發、經營、銷售、物業管理、停車場(庫)經
營及相關配套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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