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盟電子: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5 17:0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徐正民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徐正民董事:信翔(廈門)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投票結果:贊成 102,837,479權/ 94.09%;反對2,533,000 權/ 2.32 %)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徐正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徐正民董事:信翔(廈門)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信翔(廈門)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廈門市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海路1號1號樓
229單元。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信翔(廈門)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各類電路板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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